简评与关注: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清单
2022年8月12日,历时5个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公布了《境内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清单(2022年8月)》(“《算法备案清单》”),意味着算法备案机制已步入正式运转阶段。
算法备案的法律依据是2022年3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算法自评估报告、拟公示内容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结合《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算法备案清单》以及备案系统网站公示的《拟公示算法机制机理内容》,我们认为以下要点值得关注:
1
算法备案以算法技术为单位
首批备案清单包括24家企业共30项算法。同一算法技术可能被用于不同应用产品时,仅需一项备案即可;同一产品如果涉及多类算法,应当分别申请备案。
2
个性化推送类算法为监管重点
首批备案清单涵盖了《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列举的五大类技术:生成合成类(2)、个性化推送类(17)、排序精选类(4)、检索过滤类(4)、调度决策类(3),其中个性化推送类算法备案占一半以上。我们建议,其他采用个性化推送算法的互联网企业应尽早行动完成备案。
3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
的情形广泛
网信办在2018年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中规定,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均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情形。而本次公示的算法应用产品中,除公众所熟知的“大厂”大平台企业外,还包括招聘网站、育儿资讯网站以及智能电视端应用程序,与前文规定的范围相一致。因此我们理解“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并非以效果论,而是以渠道的可能性为判定标准,涉及情形将十分广泛。
4
企业算法技术、算法策略等涉及
商业机密的信息不对外公示
《算法备案清单》和《拟公示算法机制机理内容》所公示的内容集中在算法的基础信息以及运用场景,对于企业填报的算法数据、模型、策略等敏感信息不对外公示。希望首批备案清单能够有效打消企业对于算法技术因备案而被泄露的担心。
2022年为算法合规的“大年”,算法备案也是网信办“清朗·2022年算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不仅应当及早完成备案,而且应当及时进行算法公示,避免陷入行政处罚或社会信用舆论的泥潭。
点击蓝色字体,可查阅我们已发布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须依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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